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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放宽商办用房户口准入条件

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布

《关于放宽商办用房户口准入条件的通知》,

内容如下:

在新区城镇取得新建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的

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

(含办理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

可按照“一房一户”的原则,

申请本人及近亲属

依次在城镇近亲属家庭户、

房屋所在地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上述户口迁移人员的子女落户后,

可按其子女的户籍申请入学,

根据新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按学位类型3统筹安置。

政策自2022年6月1日施行,

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

来源: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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