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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6月1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据上海发布,上海市6月1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3月至12月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经认定后不作逾期处理;职工租住市场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最高月提取限额从2500元调整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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