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酒: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正能量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拟合计减持不超1.57%
金徽酒公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减持不超过0.63%;金徽酒正能量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拟减持不超过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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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照岳律师事务所 刘均、傅强、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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