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1日讯(记者 魏海洋)职业学校必须要有企业实践经验,新任教师应先到企业实践再上岗教学。10月11日,教育部发布《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到职校专业课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
职业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育人的主要目标是为企业提供高素质的技能人才,校企融合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教育部拟规定职业学校教师必须要有企业实践经验。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
根据规定,教师企业实践的形式,包括到企业考察观摩、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或任职、参与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等。除了专业课教师,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规定要求,教师企业实践所需的设施、设备、工具和劳保用品等,由接收企业按在岗职工岗位标准配置。企业因接收教师实践所实际发生的有关合理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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