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上午,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召开服务西海岸新区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通报黄岛法院服务西海岸新区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现场
近年来,黄岛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勇于担当作为,锐意改革进取,为西海岸新区当好青岛市高质量发展龙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聚焦西海岸新区工委(区委)决策部署,打造古镇口涉军维权、铁山交通商务等特色法庭,设立自贸片区涉外商事法庭,精准服务功能区加快发展。开展查封土地和海域使用权专项清理工作,及时审理涉西海岸新区重大项目矛盾纠纷,司法保障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强化疫情防控司法担当,有力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建设,加大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美丽西海岸新区保驾护航。
落实平等保护原则,优化涉企司法保障举措,加大涉外和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力度,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加强破产工作协调联动,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市场出清和重整救治功能,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依法审理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创新执行机制改革,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诉讼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时空在线诉讼服务。
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格局,探索“互联网+社区”诉前分流模式,在全区23个街道设立诉调对接办公室,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新模式,互联网在线调解、开庭成为常态,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
下一步,黄岛法院将以“司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深入完善司法服务保障举措,助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示范引领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黄岛法院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具有社会关注度高、化解效果突出、类型新颖、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等特点,在彰显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代表性。黄岛法院希望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将法律精神传播给社会公众,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全社会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水平,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推动法治西海岸新区建设再上新台阶。
案例一:
青岛首起涉黑案件宣判
首犯获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情简介】
2001年起,赵红等人在某市场通过经营“洗头房”的方式进行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并于2007年年底逐步确立了在该市场“一家独大”的地位,发展成了以赵红为首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通过转租“洗头房”获取差价、强迫“卖淫业”店主交纳保护费、从卖淫女的卖淫行为中进行营利抽头等手段实现对该市场“卖淫业”的非法控制。为维护其非法利益、扩张势力范围、树立非法权威,该组织先后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
法院经审理认为,以被告人赵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具备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非法控制性特征,依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赵红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3年。
【典型意义】
本案是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典型案例。本案系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青岛两级法院宣判的首起涉黑案件,打响了青岛市扫黑除恶第一枪,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案例二:
冒充女主播身份编造虚假信息
诈骗上百名被害人130余万元
【案情简介】
熊某某与王某某等7人成立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招募多名业务员和女主播,由业务员冒充女主播身份,编造虚假的护士、幼儿园老师等主播信息,在“探探”“陌陌”“微信”等社交软件上添加男性被害人,诱骗被害人进入直播间观看直播。后通过编造恋爱关系、女主播过生日、与平台解约要完成任务、身体不舒服、与其他主播PK等各种虚假理由,骗取被害人在直播平台上充值后购买虚拟礼物送给女主播。该团伙先后诈骗上百名被害人,诈骗金额共计13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某等7人利用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的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支付财物,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11年6个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熊某某公司其他主管、业务员、女主播均另案处理。
【典型意义】
本案是依法打击新型网络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近年来,网络直播成为新兴热门行业,为人们日常生活带来便捷和欢乐的同时,也让传统诈骗搭上“快车”,演变成为诈骗手法更加多样、危害后果更加严重的电信网络诈骗。法院依法严厉打击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实施的诈骗行为,为网络空间架起高压线,通过此类案件的审理,提醒广大用户增强辨别能力、提高防骗意识,不要轻易支付财物。
案例三:
宣判辖区首例高空抛物罪案
被告人获刑8个月并处罚金
【案情简介】
罗某某酒后在黄岛区某小区6楼一户内,通过厨房北窗户向楼下扔电饭锅、炒菜锅、玻璃锅盖、菜刀、瓷菜盘等物品,致使该楼下两辆轿车不同程度受损,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恶劣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某高空抛掷物品,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构成高空抛物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将高空抛物行为定罪量刑的典型案例。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增设“高空抛物罪”,高空抛物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本案也是高空抛物入刑后,西海岸新区判决的首例高空抛物犯罪案件。高空抛物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极易引发重大事故,黄岛法院依法审理高空抛物犯罪案件,体现了对高空抛物治理的积极回应,对于有效防范、遏制该类不法行为发生具有重要作用,充分彰显司法在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方面的实招与实效。
案例四:
青岛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
开启“以补代罚”修复生态新模式
【案情简介】
高某在黄岛区开办石子厂,从事石子加工经营,对当地山体造成了严重破坏,经评估仅森林资源资产损失即达230余万元。在追责过程中,高某主动与黄岛区政府协商并提出修复意见,区政府同意高某以替代修复方式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经评估和预算,最终修复费用控制在318.8万元,由高某自行完成修复工作,由区政府对修复工程进行验收。
黄岛区政府与高某达成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合同书,并申请法院司法确认。黄岛法院受理后,通过公告、现场勘察、听证会等多种方式,确认了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遂依法出具民事裁定书对赔偿协议予以确认。
【典型意义】
本案是适用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的典型案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首次将“修复生态环境”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方式。本案系规定施行后,青岛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开启“以补代罚”修复生态新模式,为加强生态修复、建设美丽西海岸新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案例五:
辖区最大破产重整案
盘活企业资产实现高质量发展
【案情简介】
某(青岛)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占地面积3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是集商业、住宅、娱乐及酒店于一体的大型滨海城市商业旅游综合体。近年来,该公司因财务困境发展停滞,引发融资违约、拖欠工程款等系列问题,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本案资产体量达60多亿元,涉及债务规模近74亿元,各类债权人300余家、购房业主近1400户、商户近300户,面临很大盘活压力。法院迅速准确识别企业重整可能性,于2020年8月24日裁定受理该企业破产重整案。
案件办理过程中,黄岛法院大胆创新,批准公司继续经营,通过“边营业边重整”的模式,破解企业重整期间发展难题;通过落实府院联动机制,破解资金监管、税收债权申报、不动产查封解除等诸多难题;通过充分保障债权人受偿率,成立债权人委员会进行监督,破解重整计划表决通过难题。今年1月18日,重整计划草案通过,1月20日法院裁定批准该重整计划并终止某(青岛)置业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典型意义】
本案是西海岸新区迄今为止最大的破产重整案。黄岛法院坚持党委领导、府院联动,在司法程序引导规范的前提下,抓住关键难题分类击破,实现了通过破产重整盘活危困企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有力维护了经济秩序,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例六:
5次开庭20余次调解不断缩小双方争议
化解系列经济纠纷护航大项目顺利投产
【案情简介】
常州某公司与某化学(青岛)公司签订3500万元的干燥机买卖合同,后双方因货物质量和货款给付等产生纠纷并互诉至法院。另外,被告某化学(青岛)公司的母公司与原告常州某公司在其他地区也涉及诉讼。考虑双方在化工行业的重要地位及具体案情,法院确立了推进调解、实质解纷的思路,并通过现场勘验取证、组织5次开庭和20余次调解,推动双方不断缩小争议,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为被告更换全部主要设备,被告支付货款,连同双方在其他法院的纠纷一并圆满解决。
【典型意义】
本案是通过诉讼调解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典型案例。相关项目是山东省首批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优选高端化工项目,也是青岛市近年来投资最大的工业项目之一,黄岛法院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法院院长靠前调度、分管副院长抓落实,法官全程跟进,把调解贯穿案件审理始终,实现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并重。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 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刘阳阳
责任编辑:林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