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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办了“养老金”,没了养老钱

办了“养老金”,没了养老钱

“我们办了“养老金”,领了2100元,没了辛苦攒的养老钱!”老人难过的说。

为什么办了“养老金”,却没了养老钱?

欢天喜地办了“养老金”

“我认识人社局的领导,可以帮忙办理养老保险,之后每月可以领取养老退休金!”王某某经常这样说,称不仅可以代办养老保险,而且还能省钱,取得了其亲戚孙某的信任。渐渐的四邻八村的想领取养老退休金的老年人通过孙某听说了王某某,在既想领养老金又想省钱的心理驱使下,齐某先、赵某国等18位村民将办理养老保险的钱款共计37万余元通过孙某转交给了王某某让其代为办理养老保险,王某某承诺他们很快就会领到退休金。大家欢天喜地办了“养老金”,心情激动地等待领取退休金。

领了2100元,没了养老钱

王某某代办 “养老保险”后,用“参保人”的身份证件办理了银行卡并一一发放,大部分参保人银行卡收到了2100元的转账,王某某称这是人社局发放的“养老金”。除了这笔转账外,参保人再也没有收到过任何“养老金”,发觉到事情不对,参保人四处寻找东躲西藏的王某某。原来,他们收到的2100元是王某某将自己银行账户内的钱转账发放到他们银行卡上的,之后孙某某停止转账,所以他们未能按时领到“养老金”。“参保人”恍然大悟,不但领不到“养老金”,还没了养老钱。

事情败露,王某某落网

王某某骗的多数被害人是老年人,利用的是老年人想老年生活有所保障而办理养老金,同时又认为王某某通过其认识的领导可以用更少的钱办理养老保险的心理,在这种双重心理的驱使下,将钱放心的交给了王某某,发现被骗后,后悔不已。报案后,王某某很快落网。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冠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官寄语

近来,以代办养老保险的形式进行诈骗的案件屡见不鲜,侵害的主体以老年人居多,充分利用了老年人的身心特征。除此之外,以养老名义实施的有关犯罪还包括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保健品、收藏品等)”、宣称“以房养老”、开展“养老帮扶”等形式,主要针对老年人实施。老年人要警惕类似诈骗!

来源:冠县检察院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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