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莱西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开展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传承人抓紧申报啦!
一、申报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所传承的项目必须是已经被列为莱西市级的非遗代表性项目,目前尚未列入莱西市级非遗名录的项目,暂不推荐传承人。
(二)推荐申报第五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2.在莱西市工作(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工作证明);
3.熟练掌握某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有较大影响;
4.在该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5.一年参加公益传习、展示活动不少于4个,带徒不少于1人。
(三)以下情况暂不推荐:
1.目前在该项目领域内存在争议的传承人;
2.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3.个人征信存在不良记录或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传承人;
4.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人员。
二、推荐程序
(一)由本人自愿向所在镇文化站提出申请;
(二)各镇按照代表性传承人的条件和标准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由各镇政府提出推荐意见;
(三)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推荐材料和各镇的推荐意见,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初评,评审委员会对专家评审组推荐的初评人选进行审议,提出推荐名单,征求保护单位意见后公示;
(四)市文化和旅游局将通过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复核审定等程序,对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予以公布。
三、推荐材料
(一)填写第五批莱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见附件1);
(二)申报片(有关要求见附件2);
(三)辅助材料:有助于说明被推荐传承人的其他文字、图片、录音、录像资料等。
申报材料应突出申报者的精湛技艺。各项内容应如实填写。市文化和旅游局公示时,将公示推荐入选者的基本信息、个人简历等。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入选资格。
(四)需报送的材料:
1.推荐报告(需加盖公章)、传承人申报表纸质版一式2份。
2.材料U盘。
U盘内容包括:(1)以上材料的电子版;(2)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或签字后的扫描版(PDF格式);(3)申报片以及照片等辅助材料。
3.以上材料的电子版(除申报片外)发送至指定邮箱。凡超过申报时限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和传承主要依靠代表性传承人得以世代相传,加强传承人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按照有关要求,各镇街需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可靠。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确保申报人的代表性。
(二)做好信息公开,履行告知义务。在申报工作中,对于代表性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应详细告知申请人。同时,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对上报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基本信息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或主要纸质媒体进行公示。
(三)严格审核,保证材料质量。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不符合要求、推荐意见未针对技艺水平进行分析评价的,一律不进入评审程序。
截止时间:2022年5月30日联 系 人:孟老师联系电话:88406130电子邮箱:lxfy2020@163.com
附件1、2
1.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
2.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片制作要求
(附件1和附件2,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下载、填写)
附件1
附件2
来源:莱西市文旅局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