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数字青岛建设,深化不动产登记数字化服务,按照“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有关要求,结合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面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远程服务平台,远程服务平台各项不动产抵押业务(土地使用权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等除外)全部转由线上办理,进一步提升不动产抵押贷款与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协同性,提高不动产登记网办率,实现申请人办理贷款及不动产登记只跑一次腿。
不动产抵押贷款与不动产登记高度关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和满意度,将原本由线上线下共同受理的预购房屋预告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一般抵押权初始登记(预专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合并抵押登记)、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业务升级为全部由金融机构线上受理。目前,远程服务平台已延伸达260余处,基本覆盖我市全域,申请人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无需到登记机构现场,就近选择金融机构、开发企业或公证机构,通过远程服务平台即可在办理贷款、公积金或公证业务时一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通过升级,由申请人自主选择线上受理服务改为主动提供线上受理服务,通过远程服务平台申请办理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已实现系统自动比对有关信息,实现“一秒初审、一秒终审”,大幅提升不动产登记办理便利度。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将着重推广远程平台三期“接口”模式,通过系统自动比对获取数据,以共享数据替代纸质证明材料,实现档案“无纸化”,深化便民服务,持续助力智慧城市建设及营商环境的提升,不断开创不动产登记工作新局面。
来源:青岛日报/观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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