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发布”微信公众号援引长春市交通物流业复工复产专班消息,为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方便广大市民出行,经长春市交通物流业复工复产专班研究决定,自5月4日6时起,恢复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
本网特约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文德(青岛)律师事务所李维岳、马伟中、王文贵律师
山东照岳律师事务所 刘均、傅强、高峰律师
ICP备案号: 鲁ICP备:09091744-1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7120180006鲁公网安备号:37021202000015
Copyright 2005 - 2014 青岛财经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