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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3+N”医药采购联盟人工晶体类、骨科创伤类等三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工作5月1日起执行

  4月27日,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网站发布《关于落实京津冀“3+N”医药采购联盟人工晶体类、骨科创伤类和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通知》规定,采购主体为参加京津冀“3+N”医药采购联盟人工晶体类、骨科创伤类和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采购周期为一年,采购周期内,如其他地区带量采购中选价格低于本次带量联动中选价格,实行价格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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