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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拟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近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通知》拟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赁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支付的房租,且合计不超过2400元;本市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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