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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司法局设立“新明天”专项基金 让安置帮教人员感受到更多法治温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置帮教精准帮扶工作,李沧区司法局联合李沧区慈善总会设立“新明天”专项基金,近期,7名安置帮教人员收到救助金共9000元。

理念先行  坚持人性化帮扶

李沧区现有安置帮教人员1032名,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和调研中发现,近年来,安置帮教人员中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因经济条件造成子女失学、遭遇突发事件家庭处境困难的比例有上升趋势。为使他们安心生活,更好地融入社会,李沧区司法局勇于探索、积极作为,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参与,设立“新明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专项帮扶基金,对两类人员中困难群体实施人道主义救助。

制度保障  落实规范化管理

2021年11月2日,李沧区司法局印发《“新明天”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其中明确李沧区司法局成立“新明天”基金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新明天”基金的管理使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基金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意见,对基金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协调解决基金运行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规范款物管理和发放流程。《办法》还对基金来源、使用范围、救助金额、审核流程、拨付办法等做出明确说明。

实践传递  纾解实质性困难

近期,“新明天”基金9000元首次发放到符合救助条件的安置帮教人员手中。32岁的李某某接过李沧区司法局送来的专项救助金已泣不成声,“我妻子糖尿病并发症,眼睛已看不清了,女儿三个月前做心脏病手术,全家靠我每个月在工地上的3000元……感谢领导,感谢政府,我一定好好表现……”三无人员中59岁的段某某体弱多病、肢体二级残疾独居在李沧区李村街道片区一煤屋,无劳动能力,长期靠社区供养,此次领到救助金2000元;三无人员郝某某股骨头坏死伴精神障碍,生活不能自理,安置于心智医院治疗,由李沧区向阳路居委会履行监护人职责,此次发放救助金2000元。

李村街道司法所所长张希福表示,目前,安置帮教工作的难度非常大,也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新明天”基金落地后,改变了原有的相对被动的工作局面,在生产、生活急需的时候给予必要的保障,可以使他们走上正确的人生轨道,从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彰显了法治温度。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  记者  蒋世龙  通讯员  丁威微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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