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申请人李某将一面印有“为人民排忧解难,做人民满意公仆”字样的锦旗送到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王萌手中,感谢法官不到20天为他讨回17万余元房屋租金及违约金等费用。
送锦旗现场
2018年10月,李某与潘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2020年4月至11月,潘某未如约支付租金,李某催要未果,通知潘某解除合同。后经仲裁裁决,潘某支付李某房屋租金及违约金等费用17万余元。但潘某未履行义务,李某向李沧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李沧法院执行法官王萌立即查控冻结了被执行人潘某银行理财产品4万元,并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秉持善意执行的理念,法官积极与潘某进行沟通,询问其困难,敦促其履行义务。得知潘某对仲裁裁决不认可,法官找准症结,耐心释法明理,让其认识到仲裁裁决作为生效法律文书的效力,并讲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将被采取“失信黑名单”“限高”、罚款、司法拘留等惩戒措施。经过反复沟通敦促,潘某最终将案款打到了法院指定账户。同时,法官克服疫情影响,与银行联系,线上线下协作,及时完成了案款扣划与发放,该案不到20天即全部执行到位。
下一步,李沧法院将大力推进“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坚持善意执行理念,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升执行案件效率和效果,把每一起案件作为作风能力提升的现实检验,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又快又好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 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张清皓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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