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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总局发布关于电子烟零售点布局和许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烟草总局发布关于电子烟零售点布局和许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电子烟零售点实行与卷烟零售点相独立的布局规划,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运用市场手段从严制定本省(区、市)电子烟零售点布局规划并进行动态调整;从事电子烟(包括烟弹、烟具、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零售业务需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范围为电子烟本店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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