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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对话|林诗红:赋能农民合作组织 推动乡村振兴

市人大代表、崂山区第三中学正高级教师、山东省特级教师林诗红: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2021—2022年连续两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表明了党和国家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视。

今年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在解读中央一号文件时明确提出:“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目前,青岛农村有一些农民合作组织,其实是私营企业,大部分与农民这个主体关系不大,它们依托农村现有的资源发展,却没有将农民利益和共同富裕放在首位,这显然与国家的乡村振兴政策不匹配。也有不少农民合作社,在乡村治理和带领农民共同致富方面,进行了有意义的探索,做出了可喜的业绩,但因种种原因,目前发展进入瓶颈期,急需政府相关部门给予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扶持。

建议农民合作组织必须以农民为主体,探索乡村经济发展模式,助力青岛乡村振兴。比如可以让农民以土地、闲置房屋、资金、农机、库房等方式入股农民合作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全力负责把土地集中起来统一种植,闲置房屋打造民宿,农产品统一销售,形成一个成熟的三产融合乡村振兴模式。

对国家项目实施政策倾斜,不能只考虑是不是国家级省级示范社,要看经营主体是否带动了一方百姓致富,是否在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中起到主导作用。

国家财政资金要适当向有作为的农民合作经济实体倾斜,鼓励这些实体在乡村振兴中有创造性地贡献力量。

科学合理地制定乡村振兴示范村标准,将切实带动一方百姓共同富裕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全市开展乡村振兴示范村考核评比,成绩突出者优先扶持,优先申报示范社,考核不达标的要给予降级处分。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于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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