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 记者 葛均艳
“换房”是2016年上半年岛城市民关注的热点话题。交付房款本应顺利入住新居,然而很多无端“躺枪”业主却不得不面对因延期交房而带来的系列问题,近日,维权多次未果的刘先生向本报反映,李沧中央公园从最初的“公园美宅”到如今影响市容的“烂尾楼”,一年半的时间让他们业主操碎了心。
延期交房现象屡有发生
刘先生所反映的李沧中央公园项目,位于李沧文化公园旁边,在项目开发初期因其优越的地理位置,不少市民倾囊购房。“当时买房时一点都没有犹豫,因为位置好,又在公园旁边,周围学校也不远,交通出行也方便,好多朋友都看好这个项目,当初欢欢喜喜买房,如今悲悲切切盼房。”
记者查阅获悉,对于中央公园业主维权的问题,之前岛城多家媒体都已经给予报道,曾经引起业界很大的轰动,并且相关职能部门也已经介入多次,但是至今交房依旧遥遥无期。“按照购房合同,到现在项目延期交房已经一年半了,开发商本来打算2016年农历年前交房,但是一直拖到现在,我们也没有拿到钥匙。”刘先生告诉记者,五一小长假期间别人都出去游玩了,他们却不得不继续艰难的维权之路。据了解,五一期间全体业主集中维权过一次,但是“收效甚微”。
像刘先生一样买房遭遇“延期交房”的现象,并不是个案。记者采访获悉,目前在售的很多楼盘都出现过这类问题,其中不乏大开发商。记者在各大房地产门户网站的业主论坛中看到,目前业主抱怨延期交房的现象依旧屡屡发生,很多项目目前正在销售期。
“躺枪”业主称损失难以补偿
相比较李沧中央公园的业主维权的“持久战”,刚被开发企业通知延期交房的徐女士也坐不住了。据了解,徐女士于2015年3月购入伟东湖山美地一处房产,合同约定是2016年6月30之前交房,而交房期到钥匙却没有拿到。
随后记者从开发商处获悉,房子之所以延期是因为部分配套设施还没有完成,未通过验收。徐女士愤愤不平的说:“开发商违约了我们就应该得到应有的补偿,可是根据购房合同,开发商违约一天需要按照已支付房价款的0.5%支付违约金。按照80万元计算,如果违约三个月天后交房才需要赔付4000元,这个违约金也太低了”。
实际上,对于违约金低的问题,被延期业主都“深有体会”。李沧中央公园业主刘先生表示,根据他们最新跟开发商协商的结果,在9月份将支付2015年的违约金,前半年按照前半年按照已交付放款的日万分之0.5,后半年按照万分之一支付。
“如果开发商能按期赔付,我们顶多能解决租房的问题,而因为延期交房而引起的其它一系列问题,谁能替我们买单”。刘先生买房为孩子上学打算,如今小儿已经过了入学年龄,为了按期上学,不得已选取其它的途径。
新政实施“触犯”即被“请出”
“延期交房的现象说普遍也普遍,有的是因为工期的问题,有的或者是因为手续的问题、有的或者是因为资金的问题,有一些不确定因素在里面”,一位从事房产建筑行业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他所负责建设的项目就多次出现过延期交房的现象。
对于延期交房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延期交房等房企违约的问题,目前新的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已经开始实施,后续将对房产开发项目进行“全程监管”,尽量避免企业延期交房等违约现象。此外,新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提高了开发企业的违约成本,一旦出现违约行为将进行罚款,情节恶劣的将被清出房产市场。
据悉,《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已经于本月起正式实施,近期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将组织相关负责人对条例细节进行解读,为市民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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