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文章详情

广州:住房租赁从业主体应当在商业银行中设立1个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通知提到,住房租赁从业主体应当在商业银行中设立1个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通过该账户收取、支付租金和押金。监管账户的开户银行应与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对接,按约定履行监管义务。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