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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关于划定封控区、管控区的通告

4月8日,胶州市新增1名无症状感染者,系在胶州市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胶州市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相关人员排查、采样检测、人员管控、重点场所及环境消杀等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经专家组研判,将以下区域划定为封控区、管控区。现通告如下:

(一)划定封控区5处:

①胶州阳光小区1号楼;②胶北大庄市场(北关派出所向西二、三百米路南);③胶州湾海产品批发市场(站前大道东150米);④湖州路早市区域(胶州公园西门,含公共卫生间);⑤胶北西谷便民市场(北外环路与龙溪路交叉路口往西南约100米)。

(二)划定管控区2处:

①胶州阳光小区(封控区域以外的区域);②湖州路政府家属院。

(三)管理要求:

封控区、管控区按照专家组研判意见管理14天,期间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至4月14日,之后分别于4月17日、4月20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无异常可于4月22日8时解除管理。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胶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9日

来源:云上胶州

责任编辑:李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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