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上交所对新力金融资产重组事项发出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4月7日,上交所对新力金融资产重组事项发出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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