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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推出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42条”

日前,记者从青岛市发展改革委获悉,青岛市发展改革委等18部门联合印发实施《青岛市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推出真金白银政策42条,有效应对疫情冲击,充分提振市场信心,帮助困难行业市场主体渡过难关、谋求发展。

据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推出这批政策措施,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近期出台的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政策措施,以及山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方案,结合青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采取的应时之举、精准之策。

据了解,《若干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三个结合”。一是普惠性政策和行业性政策相结合。文件推出16条面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普惠性纾困政策,同时针对工业、餐饮业、零售业、文化旅游业、交通运输业等,分别推出具体细化、有针对性的纾困发展措施。二是上级政策和地方政策相结合。文件全面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山东省刚刚出台的服务业解困发展政策,同时提出青岛市助企纾困和促进发展的政策举措,涵盖了中小微企业转贷融资、制造业企业技改扶持、首店经济激励、文旅消费促进等多个领域。三是纾困政策与发展政策相结合。着力解决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聚集性接触性服务业和制造业小微企业面临的突出困难,促进降成本、求生存,同时加大对有增长空间的市场主体做大做强激励力度,稳住经济发展基本盘。

从内容上看,《若干政策措施》概括为“三减免”“两扶持”。“三减免”,一是减免税费。提出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继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措施。二是减免房租。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市及区(市)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对国有资本占主体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房屋业主,以及涉及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均有相应减免措施。三是减降或缓交社保、公积金等。提出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2022年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在去年降低1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再降低0.5个百分点;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两扶持”,一是财政扶持。提出对实施技术改造的企业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对纳统的限上餐饮企业按年营业额的增长情况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组织游客来青的旅行社按游客人数分档予以奖励等措施,并在政府采购方面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二是金融扶持。实施金融惠企系列扶持政策,银政企三方协同联动,通过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市级转贷引导基金开展转贷融资、用好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政策、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鼓励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等方式,着力解决市场主体资金链紧张问题。

《若干政策措施》提出,要严格落实国家、省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按照“四个精准、十个不得”的要求,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市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依托“青岛政策通”等平台抓好政策宣传贯彻,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有关问题,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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