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科技局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对<关于落实科技部等四部门(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管理细则)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记者获悉,该《通知》是有效落实《科技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管理细则>的通知》的重要举措,是做好我市享受“十四五”期间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院所、转制科研院所、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管理的重要依据。为增强文件内容的科学性、可行性,实实在在为我市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免税,有效支持科技创新,市科技局坚持开门办政策,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时间截至4月8日。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科技局将综合各方意见建议,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内容后,会同有关部门正式印发《通知》。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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