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天,省教育厅正式出台 《关于义务教育学区制建设指导意见》,要将义务教育学校划分为若干学区,以学区为单位实行小学与初中九年一贯对口招生,组建学校发展共同体。目前市北区和青西新区均已经试点学区制。
据介绍,此次我省将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原则,以初中招生服务范围为基础设立学区,可以由1所初中与几所小学组建成1个学区,也可以由几所初中与若干所小学组建成1个学区。具体实施时将义务教育学校划分为若干学区,以学区为单位实行小学与初中九年一贯对口招生,组建学校发展共同体。学区制管理将建立学区理事会,负责学区业务协调工作。学区理事会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授权范围内行使业务管理职能。学区理事会主任实行任期轮流制度,产生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学区理事会由学区内小学、初中学校校长、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社区代表性人士等组成。
省教育厅规定,以学区为单位,统筹开展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排查摸底,实行九年一贯制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对口入学。整体规划初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创新九年一贯学生培养模式。并且,我省将建立多种形式的教师交流机制,实现学区内优秀师资共享。联合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培训教师,共建教学团队和名师工作室,通过联合共建,整体提升教师学科技能和专业素养。
(记者 臧旭平)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