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天,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出了评价中小学办学质量的“新十条”,今后评价学校将按照这十条打分。
省教育厅出台的新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共有10项内容,被业界称为“教育评价新十条”。以学业负担状况为例,评价体系将主要考查学生的客观学习负担和主观学习感受。比如学生上课时间、作业时间、补课时间(学校要求补课、家教或者课外辅导班)、睡眠时间等。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作为教育部综合评价改革试验区,我市在去年年底就出台了 《青岛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新方案从重点构建学生品德发展监测、学业质量监测、身心健康监测、兴趣特长监测和课业负担监测等5项核心指标体系。 (记者 臧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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