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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北海等地房贷首付比例下调 首套房最低降至20%

  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召开会议,商定下调部分城市房贷首付比例:在南宁市区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商贷最低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北海、防城港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商贷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5%调整为20%。(界面.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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