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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买理财应考虑风险等级匹配

【案情简介】

老人张某于2021年1月20日至某银行网点咨询购买非保本理财,了解到该款产品为一年持有期,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收益率较高,随即购买了30万。半年后发现基金亏损6万元,遂要求银行补偿基金亏损金额共计6万元。

某银行以该理财为非保本产品为由拒绝补偿。经了解,张某于2021年购买此基金产品时,银行已告知并于《风险告知书》明确载明投资风险等信息,面对较高的收益率,张某执意选择高于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半年后,张某发现产品出现亏损,也未听从银行建议而选择赎回止损,造成大额亏损。

因此,本案的投资亏损直接原因系由于市场波动,并非某银行的代理行为导致,依“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张某应对投资损失承担责任。

【所涉金融知识】

一、据实进行风险评估

银行的风险评估对购买理财产品的人来说具有重要的风险提示作用,目前,银行理财市场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分为5级,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包括客户年龄、财务状况、风险损失承受程度等内容。消费者于投资前应在银行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将自身经济情况与风险评估结果相结合,购买适合的理财产品,切勿听信他人误导,造成损失。

二、理财投资不再刚性兑付

2018年颁布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打破了刚性兑付,理财产品不得规定保本保息,投资有风险,无论是何种类型产品,无论是从哪个渠道购买,消费者要擦亮眼睛,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做合理判断,风险自担。

三、消费者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购买产品时,消费者应问清产品内容、了解签字缘由,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纠纷,避免因信任他人使自己受损。老年投资者更应加强防范意识,理性理财,多和子女沟通,一旦权利受损,及时主张权利,避免养老费打水漂。(案例由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提供)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张吉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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