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40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一年一度的“3·15”,既是消费者的维权日,也是金融消费者风险教育的重要时间窗口。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应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着力适应群众需求、增强消费意愿。
“共促消费公平”——这是今年消费维权年的主题,旨在强调为实现消费者法定权益,奠定公平公正的价值基础,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此来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金融消费行为联通着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其安全性和健康性是提升消费者信心的良药,也是金融市场稳定发展的基石。
当前,金融发展创新步伐加快,金融形势复杂多变,叠加国际形势动荡和疫情影响,金融消费领域呈现出金融纠纷样态新、数量多的新特点。
作为财经媒体,关注消费者维权,普及金融知识,倡导理性消费观念……我们希望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共同创建更加和谐健康的金融消费环境。
近年来,监管机构一直在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宣传教育,重点是金融广告基本知识、常见非法金融广告行为及识别方法、被非法金融广告误导的救济途径,帮助金融消费者明辨金融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引导金融消费者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金融活动,避免盲目投资、冲动交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3·15”来临之际,本报推出“共促消费公平 共筑金融安全”为主题的金融特刊,让消费者在享受金融服务带来便利的同时,了解各类金融消费陷阱,最大程度规避金融消费中的风险。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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