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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公司偿债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月14日,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1碧地04”价格波动的澄清公告称,公司生产经营、日常管理均运行正常,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均按时、足额偿付本息,不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公司偿债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不存在重大应披露未披露事项等未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情形,亦不存在重大负面舆情。(中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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