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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院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3月13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服务事项的通告。

一、诉讼参与人需办理立案申请、信息查询、信访申诉、申请执行等诉讼服务事项的,建议优先选择以下方式,尽量避免现场办理。

1.线上办理

立案申请、信息查询、卷宗查阅、信访申诉、提交诉讼材料、申请执行等诉讼事项建议登录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https://sd12368.gov.cn)、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http://lspt.court.gov.cn)等线上办理。矛盾纠纷化解建议优先选择人民法院调解平台(http://tiaojie.court.gov.cn)、多元调解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

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

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多元解纷微信小程序

2.线下邮寄

线上不便提交诉讼材料的,可邮寄至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99号,并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材料事项”和“交转部门”。

3.诉讼服务热线

如需咨询相关业务,请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电话:0532-12368,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或青岛中院值班电话0532-88962916(节假日)。

二、确需到青岛中院办理线下业务的,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安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行程码,其中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人员还应出示48小时内核酸报告。进入诉讼服务大厅、信访大厅等候办事的人员,请保持人与人之间1.5米安全距离。办理完诉讼事项后请及时离开。

三、因受疫情影响,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不能参加庭审等诉讼活动的,根据法律规定,可向法官申请延期审理。

四、反映信访申诉有关事项,以邮寄材料(邮寄地址同上)或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非接触方式提请。

五、青岛中院将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加大执行案件网络查控力度。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的,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直接联系办案法官。

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不便,敬请谅解!青岛中院将尽最大努力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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