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文章详情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境内外人才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广东省财政厅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9日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对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对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粤澳双方研究提出,提请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同时,对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新华社)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