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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中小学生均经费明年享公办待遇

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 刘 淼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经过三年的持续发力,我市分学段、按类别全面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教师队伍的质量和教师待遇,强化教育教学保障能力。明年起,在生均公用经费方面,民办义务教育段学校将享受和公办学校同等待遇。

2016年,学前生均公用经费将由650元提高到850元,农村高中由500元提高到1500元,特殊教育由8000元提高到8800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2016年建立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并且到2017年全市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达到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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