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杨宁)近日,市教育局在青岛经济职业学校召开2016~2018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任务部署会。会上公布了2016~2018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名单,青岛交通职业学校等30个单位被确定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首次确定30个试点单位
“我市被教育部列为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地区,成为5个计划单列市中唯一的试点地区。”今年1月,市教育局联合财政局和经信委印发了《青岛市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确定30个试点单位,下一步将全面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
现代学徒制是一种“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由对口合作的职业院校和企业联合招生,学徒具有企业员工和职业院校学生双重身份。如何把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有机结合起来,深度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为当前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一项重大课题。从世界范围来看,现代学徒制是当今世界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模式,已成为世界大多数国家职业教育发展的战略重点。
学校与企业双主体育人
青岛市教育局副局长王铨告诉记者,各试点单位将结合专业特色和人才需求实际,重点在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管理、考试评价、学生教育管理、招生招工、师资配备及保障措施等方面,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把握试点工作的显著特征,突出学校与企业双主体育人、学生与员工双重身份、教师与师傅双导师教学等现代学徒制的显著特征,实现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人才需求的有效对接。
比如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选用教材,共同设计、分段实施教学,共同制定和实施考核评价标准,共同开展教学研究等,充分发挥企业办学主体作用,实现校企双主体育人。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联合招生,实现招生即招工、毕业即就业。对学生进行双重教育与管理,学生在校学习时既是学校学生,又是企业的学徒,其理论知识与基本技能由职业院校的教师完成教授,职业岗位实际操作知识和技能则由企业师傅进行传、帮、带,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知识与技能的完全融合。
——【特别关注】——
切实保障学生权益
试点工作要在学生(及监护人)自愿的前提下,签好学生、院校和企业三方协议,对于年满16周岁未达到18周岁的学生,须由学生、监护人、院校和企业签订四方协议,明确各方权益,方可遴选组成试点班,开展试点教学。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学徒权益,保证合理报酬,落实学徒的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确保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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