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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对棕榈油期货各月份合约实施交易限额

  大连商品交易所:自2022年3月3日交易时(即3月2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棕榈油期货各月份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5000手。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棕榈油期货单个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自2022年3月3日交易时(即3月2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液化石油气期货LPG2203、LPG2204、LPG2205合约上单日开仓量调整为不得超过2000手,该品种其余合约交易限额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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