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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垃圾直接焚烧 构成污染环境罪

  今天(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10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典型案例,涉及医疗废物、过期药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洋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污染问题。其中,一起焚烧电子垃圾污染环境案,被告人将废旧电路板等电子垃圾采取直接焚烧方式处置,最终获刑。最高法介绍,随着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电子垃圾逐渐成为生产、生活垃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拆解、利用、处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弃机动车船等,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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