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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财政局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支持公园城市建设

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2022-2024年,青岛市将开展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公园城市建设是其中一项重要任务,旨在以城市更新为契机,构建“自然公园—郊野公园—城市特色公园—社区公园”四级公园体系,打造滨海岸线公园、山头公园等特色公园,实现“嵌”城入园。

为保障公园城市建设顺利开展,青岛市财政局积极对接市园林和林业局,对公园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投资计划,尤其是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进行了梳理。根据市、区市两级承担的公园城市建设责任、范围和任务,分情况设置奖补原则和办法。

属于市级事权的太平山整治等项目,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全额保障;市、区市共同事权的浮山整治工程,市财政按项目实际投入的50%予以奖补;区市级事权的建设项目分情况予以奖补,一是口袋公园、立体绿化、道路绿化提升等工程,由市园林和林业局建设示范工程,市财政保障有关资金;二是目前已有奖补标准的山头公园建设,按考核结果设置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对荒山绿化进行奖补;三是滨海步行道(一道)和城区绿道环(一环)建设,市财政参照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补助方式,对市内三区按项目实际投入的20%予以奖补。

据测算,2022-2024年,青岛市各级财政将投入约126亿元用于公园城市建设,2022年市财政已安排5.07亿元用于公园城市建设。

下一步,青岛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园林和林业局做好公园城市建设资金预算的执行和有关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针对公园城市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出台财政支持政策,确保公园城市各项建设项目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顺利开展,助力青岛市城市高品质发展,切实提高市民获得感,幸福感。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栗萱 实习生 王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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