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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安信融投资(北京)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2月25日,北京证监局披露关于对安信融投资(北京)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该公司未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公司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北京证监局责令其改正,要求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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