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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全力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

日前,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青岛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明确将围绕“十四五”时期青岛市农业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全面实施“八五”农业农村普法规划,深入推进农村学法用法教育。相比较全国“到2025年力争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到每个行政村”的目标任务,青岛市将努力实现“到2023年底全市行政村全覆盖”,提前两年完成工作目标。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法规处处长于琛琛表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是一项新工作,重点是有针对性地解决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通过示范户典型引领带动,真正发挥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此项工作已列入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分层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司法部门配合、市区(市)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利用现有法治宣传教育平台、人才培养项目资源和联系对接机制等,通过智慧普法平台培训、农业执法机构“结对子”、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等措施,加快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构建农业农村普法新格局。

据悉,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将优先从符合条件的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老党员、老村干、退休教师、退伍军人、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返乡创业大学生、“法律明白户”“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家庭中遴选,并颁发农业农村部统一规定的标志牌。同时,建立跟踪调研和监测评估机制,及时掌握示范户学法用法和示范带动的情况与效果,实施动态化管理,推动构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聂艳林  通讯员  郭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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