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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创新指数报告2021》通过评审

2022年2月18号,《国家海洋创新指数报告2021》(下称《报告》)在青岛召开专家评审会议。来自科技部、教育部、自然资源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和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等单位相关领域专家对《报告》进行评审。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科技规划处杨铮副处长、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魏泽勋副所长、科技处曲凌云副处长出席了会议。

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海岸带中心主任刘大海正高级工程师主持会议,并介绍了研究背景与工作成果。课题组王春娟高工针对工作历程、编制依据、整体思路和报告成果进行了汇报。与会专家对《报告》给予了肯定,认为国家海洋创新指数站位较高,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数据来源可靠,指标体系完整,评价方法可行,逻辑结构清晰,专题内容丰富,一致同意通过评审。专家们同时指出,在做好全国海洋科技创新评价的同时,可考虑拓展海洋创新评价范围,为地方管理和决策提供更多更好的细分产品,逐步推进成为国家创新调查中的优势领域。

《报告》由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中国科学院兰州文献情报中心、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联合编制。编写组于2006年着手开展海洋创新指标的测算,于2013年启动国家海洋创新指数研究,已出版了12部报告。《报告》以2004年为基期,基期指数为100。结果显示,2019年中国国家海洋创新指数为303,年均增长率为7.67%,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报告》从我国沿海省(直辖市、自治区)、五个经济区和三个海洋经济圈三个层面开展区域海洋创新评价。从沿海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区域海洋创新指数来看,2019年,我国11个沿海省(直辖市、自治区)可分为四个梯次,第一梯次为广东和山东;第二梯次为上海和江苏;第三梯次为海南、辽宁、浙江、福建和天津;第四梯次为广西和河北;从五个经济区的区域海洋创新指数来看,2019年,区域海洋创新能力较强的地区为珠江三角洲经济区、长江三角洲经济区及海峡西岸经济区;从三个海洋经济圈的区域海洋创新指数来看,我国海洋经济圈呈现东部、南部较强而北部较弱的特点。

同时,《报告》构建了我国海洋经济圈创新与“一带一路”协同发展模式,分析了我国海洋创新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协整关系,并针对全球海洋创新能力、国际海洋科技创新态势、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创新发展和海洋野外科学研究站发展现状进行了专题分析。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李倚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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