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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获得全生命周期服务!青岛市发布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青岛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有关部署和《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青岛市近日发布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了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提出到2025年,实现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残疾人获得全生命周期服务,生活品质得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全面提高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十四五”期间,青岛市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保持5年过渡期内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易返贫致贫监测范围,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动态清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加强对残疾人的关爱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加强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常态化帮扶,加大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岗位对接精准力度,增强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内生动力。通过实施创业增收项目,辐射带动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就业增收。持续开展东西部残疾人工作协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帮扶。

提高服务残疾人能力。依托各区(市)社会福利中心,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功能。推动建立“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和运行支持长效机制,开展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社区康复、文化体育、志愿助残等服务。将残疾人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村(社区)将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残疾人帮扶受理、办理、帮办代办。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政策,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质量建设,通过建立考评机制和实施政府采购等方式,选聘优质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推广将残疾人托养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做法,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功能,接收符合条件的老年残疾人。持续推进残疾人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优化数据共享,提高惠残事项网办水平。

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落实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信息消费优惠和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民航、铁路、汽车站、港口、地铁、轻轨等为残疾人出行提供便利,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等政策。落实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合理确定基本生活费标准,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残疾军人、伤残民警标准与残疾分类分级标准衔接,落实残疾军人和伤残民警抚恤优待。

扩大残疾人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落实好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残疾人、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残疾人,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将严重精神障碍纳入职工、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继续为残疾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强化残疾人救助和保护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残疾人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稳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强化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接,减轻困难残疾人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加大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及时解决残疾人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对重度残疾人依据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加强重大疫情、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应急方案中将残疾人列为优先保护对象。村(社区)探索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帮助残疾人更好应对突发灾害事故。

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便利。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在公租房轮候时通过加分等方式优先予以保障,不断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农村危房改造优先解决符合低收入群体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问题。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将无障碍需求纳入建设之中。

全面提高康复服务保障水平

青岛市将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加强婚前、孕前、围孕期保健,做好产前筛查、诊断,加强0-6岁儿童残疾早期筛查,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强化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实施相关疾病预防干预措施,减少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疾病致残。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减少老年人跌倒和儿童意外伤害,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提高饮用水和空气污染治理干预能力。结合“残疾预防日”“爱耳日”“爱眼日”等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残疾预防意识。

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服务。稳步提升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为残疾人就近就便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康复护理、康复需求评估、辅助器具适配评估等个性化服务。加强和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强化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关注残疾妇女健康,开展生殖健康服务。

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完善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及配套政策,保障残疾儿童享有规范有效的基本康复服务。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实施脑瘫儿童康复救助专项行动,推进孤独症儿童康复产业发展。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特教学校开展康复服务,整合资源构建“医疗+康复+教育”深度融合服务体系。支持即墨区等有条件的区(市)开展残疾儿童医康教融合发展创新试点工作。依托康复大学,全面提升残疾人康复精准化、专业化服务水平。

提升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水平。继续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完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推进“互联网+康复服务”,保障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开展中途致残残疾人康复救助专项行动,实现“康复+培训+就业”一体化闭环式服务。完善保障政策,大力开展社区康复,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服务,探索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加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实施残疾人心理健康关爱和康复行动。加强康复机构监管,推动康复项目规范化管理。发挥中医药在康复中的独特优势,实施儿童青少年视力低下、脊柱侧弯等中医干预专项。加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

提高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水平。加强辅助器具服务网络建设,提升配置服务能力,推广安全适用的基本型辅助器具。完善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办法,强化适配政策保障。鼓励实施公益性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

全面提高就业创业服务保障水平

“十四五”期间,青岛市将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健全完善残疾人就业资金投入机制,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就业服务等各项支出。加强残疾人就业促进与社会保障政策衔接,保障残疾人依法享受低保渐退、收入减扣、个税减免等政策,规范辅助性就业劳动报酬管理,根据不同情形在计算家庭收入时可给予适当扣除。对残疾人就业创业、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补贴。对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辅助性就业机构和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给予扶持。建立残疾人就业激励制度,对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给予奖励。

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落实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落实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实现“全程网办”“跨省通办”。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纳入用人单位信用记录。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在经营场地、设施设备、社会保险补贴、金融信贷等方面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鼓励残疾人通过新就业形态实现就业。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城乡公益性岗位,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安置规模。加大辅助性就业机构支持力度,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近就便就业提供服务。规范盲人按摩产业发展,开辟盲人在文化艺术、心理卫生和互联网服务等领域就业新渠道。

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深入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开展非遗技能培训,扶持建立一批残疾人非遗工匠工作室。建设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建立职业培训优质课程资源库。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

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制度,完善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开展“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就业服务。深入开展“就业援助月”“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等专项服务活动,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

全面提高教育文化体育服务水平

青岛市将贯彻落实《青岛市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1-2025年)》。加快发展医教、康教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加强随班就读示范校(园)建设,建立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就学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相衔接的特殊教育体系,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继续实施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学生就业能力。继续实施残疾人特殊教育救助和奖励,为残疾学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和部分职业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健全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运行机制。支持接收5名以上特殊儿童的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随班就读资源教室,配备专兼职资源教师。落实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政策和残疾人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建立完善送教(医、康)上门服务机制,提高上门服务质量。建立适龄特殊儿童数据共享、动态跟踪机制和特殊儿童入学评估标准,提升残疾学生评估认定、教育教学、康复训练有效性。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配齐配足特教教师。

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持续开展“残疾人文化周”“书香中国·阅读有我”、无障碍观影等残疾人群众性公共文化系列活动。加强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和特殊艺术师资培养,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学艺术创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扶持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与残疾人就业有效衔接,打造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加强重度残疾人文化服务,开展“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活动。鼓励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和新媒体、融媒体等平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满足残疾人多元文化服务需求。举办第十八届、第十九届全市残疾人艺术汇演,参加第十一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

倡树新时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统筹开展“学听跟”专项活动,大力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时代精神、民族精神和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人道主义精神,厚植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思想文化基础。加强残疾人事业全媒体传播能力建设,开展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支持残疾人题材图书、影视作品出版发行以及公益广告、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积极参与第七次山东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

完善残疾人体育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完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选拔培养和激励机制,加强残疾人体育人才培养。备战北京冬残奥会、巴黎残奥会、杭州亚残运会、全国残运会等重大赛事。实施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将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纳入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大力培育残疾人体育健身点,推动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身边化服务。

此外,青岛市还将全面提高无障碍建设水平、全面提高权益保障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基层服务能力水平,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助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封满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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