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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成立校园伤害纠纷委员会

本报讯(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国瑾)日前,由市教育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关工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青岛市校园伤害纠纷联动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并成立了“青岛市校园伤害纠纷调解委员会”。这标志着我市处理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意外伤害纠纷又有了新的途径,市教育局针对校园伤害事件,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关工委共同建立校园伤害纠纷联动调解机制,维护校园的安全环境。

据悉,该实施意见调解的范围是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内或者组织的教学活动中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纠纷;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教学与实践活动中发生的与相关团体或自然人之间的矛盾纷争或其它偶发、突发事件。市教育局针对校园伤害事件的特殊群体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关工委共同建立校园伤害纠纷联动调解机制,邀请一批熟知校园伤害事件的老法官、老检察官、老警官、老教育工作者、法律专家教授、仲裁员等参与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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