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高效审结青岛某仪表研究所和青岛某仪表厂两起破产清算案件。在坚持提升破产审判质效,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下,市北法院民二庭结合两起案件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破产案件审判快审机制,发挥联动作用,实现快审快结,60日内审结两起案件。
2021年12月10日,市北法院受理青岛某仪表研究所和青岛某仪表厂的两起破产清算案件,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两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决定采用繁简分流的方式,对该两起案件采用破产案件快审机制进行审理。
立案后,办案法官宋治宇快速选派管理人,充分发挥联动作用,对管理人进行“零时差”监督指导,“全覆盖”快速全面调查资产状况、梳理债权债务,多线并进同时进行债权人会议召集、跟进破产费用汇总等工作,实现债权人会议一次完成全部表决事项。根据债权人会议审议核查管理人工作及债权债务情况,近日,市北法院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当天,依管理人的申请,裁定宣告两企业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以上案件的审理,是市北法院运用破产快速审理机制,提升破产案件办理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和成本,处置“僵尸企业”,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的积极尝试。今后,市北法院将继续探索创新破产审判举措,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 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张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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