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 刘 淼
本报讯 昨日,省教育厅公布了《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详细规定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选择和考试方案,这是我省2020年新高考首个配套方案。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方案》自2017年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
《方案》规定,新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两个部分,合格考试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
等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条件成熟时,增加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以及高等学校招生要求,在上述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的合格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不得选择不合格科目作为等级考试科目。
据介绍,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考试内容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合格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等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修I内容。
合格考试每学年组织两次,分别安排在每学年上、下学期末。高中学生在校期间,第一次参加合格考试的时间不早于高一下学期末;艺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合格考试时间为高三上学期末和下学期的4月份;其他科目的合格考试均提供多次考试机会。 等级考试每个科目只为在校学生提供1次考试机会,时间为高三学年的上学期末。
合格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级考试成绩分为5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和E等级共25%。
合格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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