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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入围第二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清单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清单(第二批)》。其中,青岛按照新供应国有土地的10% ~ 45%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在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方面表现出色,已向18个项目发放项目认定书。综合突出表现,青岛位列第二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清单中。

据悉,青岛市按照新供应国有土地的10% ~ 45%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成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据悉,中车四方智汇港项目按照规划住宅建筑面积45%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967套(间),主要面向园区新市民、青年人分配,租金标准不高于同区域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80%。

同时,青岛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表现出色。具体来看,青岛市印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核发管理规则》,明确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实地察看等工作;区(市)政府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审查建设方案。其中,对利用住宅用地新建和对既有住宅装修改造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由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向符合条件的项目直接出具项目认定书。目前,已向18个项目发放项目认定书,可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1.25万套(间)。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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