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通告,自2022年1月20日零时起,凡进入昆明市存储、销售、加工的进口水果,必须进入昆明市设立的进口水果集中监管仓,经采样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并经过预防性消毒,取得出仓证明后方能在昆明市储存、销售、加工。
云南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通告,自2022年1月20日零时起,凡进入昆明市存储、销售、加工的进口水果,必须进入昆明市设立的进口水果集中监管仓,经采样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并经过预防性消毒,取得出仓证明后方能在昆明市储存、销售、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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