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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证监局对粤开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广东证监局对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因粤开证券作为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17鲁胜01”“18鲁胜01”和“18鲁胜02”的受托管理人,在受托管理过程中存在未保持职业谨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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