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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市场监管局曝光2家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药店

近日,即墨区市场监管局发现2家药店仍然存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立即约谈负责人并曝光,有效消除药店重视不足而存在的松懈情绪和侥幸心理,警示教育整个行业在规范经营的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为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效,即墨区市场监管局加强辖区药店的督导检查,在巡查中发现青岛天合集团祥泰药庄连锁有限公司灵峰药店存在查验健康码不及时的问题;发现青岛宝业保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蒋戈庄药店存在对进店人员不查验健康码、不测温和先销售四类药品后信息登记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即墨区市场监管局及时约谈了涉事药店负责人,督促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和报送工作,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



2021年以来,即墨区市场监管局针对发现的38家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药店进行曝光,下一步,即墨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督促零售药店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零售药店作为疫情防控的哨点作用,坚决把好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关口。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坚决依法从严从快处理,确保筑牢织密疫情防控防线。与此同时,即墨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了疫情防控提示。药店作为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应继续加强防范,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加以了解并配合药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常规疫情防控

进店人员出示健康码、国务院行程卡,主动规范佩戴口罩、配合测量体温,并与其他顾客保持安全距离。药店每天按时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药店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每14天应检尽检。

购买“四类药品”登记程序

药店从严从紧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药、抗菌素等“四类药品”,严格执行购药实名登记制度。购买“四类药品”人员请配合药店工作人员先扫取一店一码(青新症状监测系统),在药店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填报信息,待信息确实上传后方可购买“四类药品”。未完成上述流程不得购买“四类药品”。

禁止销售“四类药品”情况

对于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人员、黄码、红码或出现发热( ≥ 37 ℃ )、咳嗽、咽痛、乏力、腹泻、嗅(味)觉减退等可疑症状的人员,药店禁止销售四类药品。存在此类情况的人员不要到药店购药,如果到了药店也一定要配合药店工作人员在保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先扫取一店一码(青新症状监测系统)上传信息提交后,领取明白纸,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姜喆 实习记者 李如馥 通讯员 梁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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