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前湖北首富、东星集团与东星航空创始人兰世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就被控犯合同诈骗罪一案,其已获法院判决无罪。记者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联系作出判决的广州中院与案件另一方麦趣尔,暂未获回复。
兰世立向记者出具的一份落款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的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就公诉机关指控兰世立犯合同诈骗罪一案,法院判决被告人兰世立无罪。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被告人兰世立与李泉江(即李猛)合作收购公司股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人兰世立曾私自转移受让的60%公司股权,但上述事实不能认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在客观方面,被告人兰世立亦未通过签订、履行合同骗取被害人的钱财。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兰世立犯合同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被告人兰世立及其辩护人提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诉辩理由成立,予以支持。法院判决被告人兰世立无罪。(贝壳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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