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文章详情

不观察 不让行 不系安全带!酿成事故双方驾驶员均受伤

路口一般是交通事故多发的地方,开车稍不注意就会出事故,尤其是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地方,更需要提醒的是一定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2021年12月14日08时52分,孙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B7U20P的小型汽车,沿即墨区流浩河三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潮海办事处门口左转弯时,与姜某某驾驶的车牌号为鲁B93UY6小型汽车对行直行时相撞,发生车辆损坏、孙某某和姜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过民警现场勘察,当事人孙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负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姜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次要责任。交警在勘查过程中还发现,双方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都没有系安全带,这是导致两人受伤的重要原因。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通行至交叉路口等地段一定要认真观察路口情况后,减速慢行,保证行车安全。同时,作为一名交通参与者,应对法律多一份敬畏,对生命多一份尊重,开车或乘车上路时,务必要先系好安全带,为交通安全上一个“保险阀”。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姜喆 实习记者 管益珺 通讯员 黄谦益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