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已于近期发布了券商收益互换业务保证金管理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下称“意见”),明确规定挂钩标的为股票等品种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意见还明确,证券公司与同一交易对手方同时开展上述交易的,对应挂钩标的的保证金比例应分别计算,不得通过向交易对手方支付保证金等方式突破保证金管理要求。(上海证券报)
记者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已于近期发布了券商收益互换业务保证金管理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下称“意见”),明确规定挂钩标的为股票等品种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意见还明确,证券公司与同一交易对手方同时开展上述交易的,对应挂钩标的的保证金比例应分别计算,不得通过向交易对手方支付保证金等方式突破保证金管理要求。(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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