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监管体制机制到位。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职业病防治,管业务必须管职业病防治,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职业病防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工作机制,将职业卫生作为安全生 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六个“一体化”机制建设,加强职业卫生的宣教培训、达标创建。贯彻落实政府实事内容,做好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着力推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全覆盖。
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到位。严格落实《青岛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围绕责任体 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等10大项目60项内容,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等制度,规范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针对企业职业卫 生意识淡薄、人员力量薄弱问题,进一步开展职业卫生申报备案、管理制度、警示、培训、体检、危害告知等基础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并跟踪督导,建立 “一企一档”。积极开展基层规范化典型示范单位建设,推动全区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到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 结合我区实际,全面检查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行业企业,深化重点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在巩固前期治理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治理行 动,加强对粉尘危害严重企业专项治理,重点对木制品家具制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专项检测结果超标的企业进行跟踪治理,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鼓励企业使用新工 艺,新材料,降低职业病危害,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强化新发职业病人员追溯的调研督查,组织执法力量对新发职业病企业开展专项调研督查,重点查清 职业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采取的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查处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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