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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三保障”鼓励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监督

一、保障职工参加联席会议

建立由安监部门牵头的街道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邀请辖区企业职工代表参加,共同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截至目前,邀请职工代表参加各类安全生产联席会议44次,参加联合执法500余人次,较好地改变了“部门单管不彻底”的状况。

二、保障职工参加整改评议

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到一线了解企业整改情况,现场对企业的整改措施、整改进度、整改效果进行逐项打分评议。对职工上报和各街道、执法部门排查的安全隐患整改 情况,在网上进行全面公开,职工可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对企业整改满意度进行评价,对整改情况不满意或情况不属实的,可在网站反馈意见,有关部门重新督促企 业整改落实。通过邀请职工参加整改评议,使职工由原来被动接受整改变成主动审核整改,改变了以往企业对隐患整改“自说自话”的局面,提高了职工监督整改的 实效性和参与度。

三、保障职工参加安全监督

在企业生产一线设立劳动保护监督员,工作中全时段、无缝隙关注企业生产线,做到随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从企业内部强化职工自身安全的监督。每天“班前 会”上,劳动保护监督员结合工作岗位特殊时段和关键环节,分析和布置当天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最大限度地排除安全隐患,提高内部监督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力争 解决在生产一线、解决在企业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将职工工人先锋岗、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的评选与隐患排查整改相结合,对存在安全隐患或隐患整改 不落实的班组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进一步提高了职工自我监督的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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